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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勤杂工”错写成“纺织工”,网络投保:保险公司为代理人操作失误埋单

2012-04-09 16:50:20 来源:常熟法律顾问律师 常熟公司律师 常熟合同律师 常熟中小企业律师 浏览:3990
来源:人民法院报 作者:黄 丹
“勤杂工”错写成“纺织工”
本报上海3月28日电 因保险代理人操作失误引发一起保险理赔纠纷。今天上午,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此案。原、被告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,被告保险公司赔偿原告12万元。
2010年3月,老陈进入了一家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上班从事刷油漆、搬运东西等杂活。2011年1月25日,老陈在脚手架上搬运东西时不慎滑落,重重地摔在地上,胸部、腰部严重受伤,当即老陈便被人送往医院急救。几天后,老陈在医院不治身亡。
老陈妻子何大娘在整理老陈遗物时,发现老陈生前曾经购买过两份“东方福卡”保险卡,两张卡的意外伤害保险金共为16万元。何大娘便以被保险人家属身份向保险公司申请意外伤害保险金。保险公司拒绝了何大娘的理赔,理由是当初老陈购买“东方福卡”时,填写的职业“纺织、成衣制造工人”明显与事实不符。何大娘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。
在今天的庭审中,被告保险公司辩称,不论从“东方福卡”背面的说明,还是从激活该卡的网站页面,均明确说明只有从事特定的三类职业人员,即“纺织、成衣制造”类工人才能参保,但投保人老陈的身份明显与之不符,老陈未尽如实告知的义务,不符合投保范围。
原告何大娘表示,被告的代理人在推销保险时并未明确告知哪些人可以投保,哪些人不可以投保;投保人老陈60多岁,文化水平低,并不懂操作手续,所有的激活手续都是代理人一手操作的,代理人的过错与老陈无关。
“当时被保险人的信息都是我填写的,由于网页上的职业分类中没有勤杂工一项,我认为与纺织、成衣制作工人这一职业比较相近,故选了这一项。”当时为老陈办理保险的代理人包某说。
法官对双方进行了耐心地劝说、调解,原、被告当场达成了给付保险金12万元的调解方案,并签署了调解协议。(黄 丹)
■法官提醒■
该案的主审法官林晓君介绍说,随着社会和科技的发展,保险行业也不断推出新型业务,如网络投保方式,保险公司通过代理公司来推销保险卡,投保人购买了保险卡片后,不需要与代理人当面签订合同,只需通过网络激活的方式,在网上输入自己的信息,保险合同即生效成立。此案就是一起新型的网络投保保险理赔纠纷,由于代理人的不规范操作,投保人各项信息的准确性难以确保,很容易因为投保人的信息有误引发理赔纠纷。因此法官建议,不懂网络操作的投保人尽量选择传统的投保方式,熟悉上网操作的投保人最好由自己填写各项信息,确保投保信息真实可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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